北京富吉瑞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
【資料圖】
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
《公司章程》和《獨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本
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和獨立判斷的原則,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的
相關議案,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一、關于聘任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獨立董事認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聘任的高級管理人
員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具備履職的能力和任職條件。不存在《公司法》
中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
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或者證券交易所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和懲戒,不屬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
的任職條件。其中,本次聘任的董事會秘書李宜斌先生已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頒
發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并通過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董秘資格備案。本次聘任公
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及表決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綜上,我們一致同意聘任王猛先生為公司總經理,聘任李宜斌先生、馮濤先
生、趙寅先生、熊文莉女士,郭成志先生、王晉濮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聘任周
靜女士為公司財務總監,聘任李宜斌先生為公司董事會秘書。上述高級管理人員
的任期自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二屆董事會屆滿之
日止。
獨立董事:凌永平、廖寧放、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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