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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發布《關于調整成都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顯示,調整有關內容主要有三點:
一是支持租住住房提取。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繳存人每月提取限額由1000元調整為12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44萬元。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的,繼續按照《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我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有關事項的通知》執行。
同時,符合租住住房提取規定的多子女家庭,租住住房提取限額在前述限額標準對應上浮50%。(多子女家庭為至少有一個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
來源: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
二是支持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提取。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居民,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且不超過增設電梯所產生的實際支付費用。(既有住宅為非單一產權多層住宅)
三是深化區域提取互認。在重慶市、綿陽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無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戶籍證明或工作所在地證明。
官方就此次調整發布相關說明指出,繼今年1月全面、大幅提升租房提取限額后,此次繼續針對性強化兩方面租房支持:
首先是提高未登記備案的租房提取額度,一是未登記備案租房提取因為辦理簡便,99.5%的市民都采取這種方式,針對性提高未備案租房提取額度,滿足和惠及了絕大多數租房提取人;二是考慮到已備案租房提取人數較少,以及需要強化已備案和未備案提取權益的銜接和統籌,故此次未調整已備案租房提取額度。
其次,提升多孩家庭租房支持額度,是貫徹落實關于強化生育支持要求的具體舉措,提取額度參考了相關城市的做法。(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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