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烏江畔巡回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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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法院在武隆區烏江干流水生生物放流點開展巡回審判,并當庭宣判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對9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至拘役二個月不等刑罰,根據寬嚴相濟的政策對其中4名被告人宣告緩刑,追繳被告人犯罪所得贓款,對扣押在案的沖鋒舟、潛水服、電魚竿等作案工具以及漁獲物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40余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退捕漁民、周邊群眾旁聽庭審。
據介紹,9名被告人采取潛水電捕魚的新型作案方式,隱蔽性強,危害性高。潛水電捕魚是一種發生在水下的捕撈手法,不僅對該水域中所有水生生物群體無差別性造成嚴重破壞,還會影響該水域中水生生物的生存棲息地以及生存繁衍環境。
庭審結束后,涪陵區法院聯合武隆區檢察院、區公安局、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開展首個“全國生態日”法治宣傳活動,向退捕漁民及群眾發放長江“十年禁漁”案例警示、水資源環境保護科普手冊等資料,倡議大家守護好家門口的綠水青山。
圖①:巡回審判現場。
圖②:審判長當庭宣讀判決書。
圖③:法院干警和檢察官、公安民警、行政執法人員等向群眾普及水資源保護知識。(劉 洋 本報通訊員 楊麗彥 鄒艷艷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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